法治在线丨把数据表上传AI平台被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法院判了
在工作中使用AI辅助工具处理公司内部文件,会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吗?公司能否以此为由将员工开除?近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AI辅助办公引发的劳动争议案。
以泄密辞退员工
是个人违规还是企业违法
吴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法务,负责合规稽查、风险核查等工作,先后签订过多份保密协议。2024年7月,为优化工作流程、提升PPT制作及数据分析效率,她将自行整理加工后的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用于辅助办公。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柴旭:
她的主观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,制作PPT,同时在她的日常工作中,领导也给予过相关的推荐,表示第三方AI工具确实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,所以她上传了这个文件。
因为这次使用AI,一个月后她竟被公司以“严重违反信息安全等相关规定”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,并不予发放当月绩效奖金和当年年度奖金。
保险公司认为,吴女士上传到第三方AI平台的表格属于公司内部高度核心的保密信息,吴女士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规定,泄露公司保密信息。
吴女士则认为,自己所使用的AI工具是经公司部门领导和直属领导多次推荐的,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,主观上绝无泄露公司秘密的故意。并且上传的是经她手工整理、不含敏感信息的文件,也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。
被开除后,吴女士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仲裁裁决撤销了《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》,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,并支付相关薪酬。双方均不服,诉至法院。
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吴女士这一行为,是否达到足以适用公司“解除劳动合同”这一最严重的处罚标准。法庭审理后发现,公司作出处罚所依据的内部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,都是以劳动者存在主观故意泄密作为适用前提。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柴旭:
从主观方面考虑,吴女士将这个公司文件上传第三方AI平台,首先她对这个文件自行进行了加工整理,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并且有相关领导曾经建议她可以使用AI工具,所以我们分析吴女士并不存在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主观故意。
无泄露公司秘密的主观故意 也无损害证据
法院经审理认为,吴女士无泄露公司秘密的主观故意,不足以认定其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应当解除劳动关系。保险公司虽有保密及信息安全制度,但未明确禁止使用第三方AI工具,亦未就AI工具使用开展专项培训与规范指引。
公司提交的证据,不足以证明吴女士上传至AI平台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,也未能就其上传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举证。认定保险公司解除与吴女士的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。
法院认定 公司构成违法解除
最终,法院作出判决:撤销保险公司向吴女士作出的《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》,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。支付吴女士工资损失、年终奖差额等各种款项共计四万六千余元。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驳回上诉、维持了原判,目前判决已生效。
AI办公常态化 合规管理要跟上
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办公场景的广泛应用,员工借助AI工具辅助工作,已经成为日常。对此,企业应该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,员工又该如何合理使用AI提高办公效率呢?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柴旭:
公司必须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指引,包括对公司文件秘密等级的划分,清晰地告诉劳动者,我们既要使用AI辅助办公,又要告诉他什么东西严厉禁止上传AI平台,这样才能做到AI软件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地赋能。
法官提示,面对AI应用的普及,企业要主动完善数字化办公合规体系,做到管理有据可依,不能简单依靠事后追责。同时,劳动者应当增强信息安全与保密意识,凡涉及单位明确标注的保密信息、商业秘密的,都应谨慎对待,不能图方便随意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,以免触碰法律、制度红线。
(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刘刚)
【编辑:蔡星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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